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企业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
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企业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9日表示,本着“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将对企业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9日表示,本着“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将对企业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今年秋冬季,生态环境部印发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到将重点行业企业分为A、B、C三个等级,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如何保证其公平性?
刘友宾表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越来越强调依法治污、精准治污。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2019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升级改造进程,全面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
刘友宾指出,《指导意见》从工业设备、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方面,对钢铁、焦化等15个重点行业进行绩效分级,将重点行业企业分为A、B、C三个等级,本着“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原则上,A级企业从生产工艺到污染治理水平上,基本属于国家一流、行业带头水平,是同行业企业升级改造的范例。
生态环境部还对重点区域城市已实现超低排放、具有铁路专用线的燃煤电厂,予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对工艺水平先进、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的1万余家涉及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民生保障类企业,纳入保障类企业清单,不采取或仅在高级别预警下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刘友宾表示,企业绩效分级工作,按照“短板原则”执行,在评级时,需满足该级别指标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当企业涉及跨行业、跨工序时,按所含行业或工序中绩效评级较差为准。
刘友宾称,目前,各地已完成企业绩效分级及认定工作,相关结果将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公示。A级企业及保障、豁免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将免除停限产措施、减少监督检查频次,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细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使应急减排措施更加精细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对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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