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沈阳新建8座电动汽车快充站 2017年底将增至19座
沈阳新建8座电动汽车快充站 2017年底将增至19座 1月5日,记者从国网沈阳供电公司了解到,为了打破电动汽车
1月5日,记者从国网沈阳供电公司了解到,为了打破电动汽车“里程焦虑”瓶颈,2017年沈阳将新建8座电动汽车直流快充站,包括6座城市快充站和2座三环高速公路快充站,加上去年建设完成的8座和之前建设完成的3座,沈阳地区将有19座电动汽车充电站,遍及沈河、铁西、大东等中心城区。
到2020年,沈阳将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满足超过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充电设施建设投入逐年增加
国网沈阳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每年都要增加充电设施建设投入。
目前,沈阳地区已有3座大型公交车辆充电站投入运营,分别是沈北、通利、黄河充电站,在沈阳地区形成东、中、西一条线布局,满足电动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需求。另外,沈阳供电公司还在沈阳城区内安装了230余个分散式快速充电桩,为沈阳市民的电动汽车提供快速充电服务。上述充电站及充电桩已累计为电动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1.6万多台次,节油8万余升,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0余吨。去年,又新建成8座充电站,包括4座三环高速公路快充站和4座城市快充站,分别位于全健基地、大东龙之梦、华府天地、铁西区政府的公共停车场。
沈阳将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据介绍,今后全市新建及改扩建各类建筑物要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居住类建筑配建标准为100%,办公类建筑不低于20%,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库)不低于15%,其他类公共建筑(如医院、学院、文体设施等)不低于10%。
今后,沈阳将配建现有停车场(位)充电设施;新建独立占地的充电站;推进城际间充电站建设。
此外,还要重点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鼓励车辆销售企业帮助居民用户落实充电条件,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要积极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据了解,沈阳将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
专业运营公司将“上岗”
沈阳将培育专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鼓励电力、互联网、停车场服务等企业组建专业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参与公用、专用及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试行价格。市财政对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给予补助。
充电电费
公交车辆每千瓦时不超过0.40元,其中谷时(22:00-次日5:00)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可上浮25%;其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65元。
运营补助
为混合动力公交车提供充电服务的专用充电设施,2017年补助标准为0.60元/千瓦时,2018-2020年逐年退坡15%;对社会公共充电设施,2018年年底前给予0.1元/千瓦时补助,2019年以后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充电设施运营补助随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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