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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投540亿元发力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6-11-29 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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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投540亿元发力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11月25从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

11月25从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出炉,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将投540亿元建充电设施,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其中广州市在2016年到2020年5年间将建设29个公共充电站,2.7万个公共充电桩。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熟以后再逐步放开。

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道闻介绍,截至2015年年底,已建成充电站298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2.26万个,主要分布在珠三角。为了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分别印发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全省“十三五”期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全省拟建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包括:公交车充电站590座、出租车充电站170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300座、公共充电站330座、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城际快充站10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

投资540亿元,预计拉动近3000亿产值

“十三五”期间全省充电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约540亿元,预计可拉动动力电池产值约420亿元、电动汽车产值约2200亿元。

全省电动汽车每年充电电量超过120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超过3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140万吨。“310万吨燃油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整个广州市一年的燃油用量,或广东省一年用量的1/4,减排量相当可观。”

广州拟建公共充电桩2.7万个

广州市在2016年到2020年5年间将建设29个公共充电站,2.7万个公共充电桩。此外还将建设56个公交车充电站、15个出租车充电站、70个专用车充电站、6200个内部专用充电桩。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道闻同志介绍《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同志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近年来,我省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为了有利于社会各方面更好地了解《规划》和《管理办法》,促进规划实施。下面,借此机会,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规划》和《管理办法》编制背景及依据。

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的迫切要求,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出工作要求。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2015年12月省府办公厅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对编制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制定运营管理办法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2月,省政府将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了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年3月,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要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省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截至2015年底,已建成充电站298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2.26万个,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但总体看,我省充电设施发展仍然滞后,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建设制约因素多,互联互通程度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动汽车的使用和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动充电设施发展,我委会同广东电网公司开展了专题研究,组织各地市编制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在此基础上,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完成了《规划》和《管理办法》编制工作,已分别于今年9月和10月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全省实施。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全省充电设施配置原则是: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区域差别。全省充电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包括:公交车充电站590座、出租车充电站170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300座、公共充电站330座、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城际快充站10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包括:公共机构专用充电桩约7万个、公共充电桩约8万个、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约20万个,满足全省约4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实现电动汽车“走遍珠三角,通达各地市”。充电设施基本覆盖珠三角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0.9千米;粤东西北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将实现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充电网络通过城际快速充电站从珠三角地区辐射至粤东西北地区,形成高速公路“一纵一横两辐射”充电干线。

《规划》提出的分阶段目标是:2016-2018年为示范阶段,珠三角地区重点建设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优先选取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引导市场消费,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60%;在粤东西北地区重点建设公交专用充电站示范点,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30%。2019-2020年为推广阶段,实现充电服务向商业化推广,充电服务基本覆盖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覆盖区域超过60%。

《规划》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配套支撑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三大方面提出了2016-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公交及出租站场、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二是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套支撑体系建设,包括:加快建设全省统一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的能量和信息互动。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配电容量合计新增约660万千伏安,对有关供电设施进行摸查,改造升级供电能力不足的配电网。推进充电标准化,进一步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运营标准,加强管理规范,加快建立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规范。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

三是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包括:发挥电网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电网企业积极参与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形成市场机制,支持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探索市场化合作共赢,鼓励引入创新运营模式。

为保障《规划》实施,《规划》提出要在简化审批手续、加大用地支持、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规划》还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分工,将“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任务逐年量化分解到各地市。

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全省充电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约540亿元(包括设备、基建投资和征地补偿费用),预计可拉动动力电池产值约420亿元、电动汽车产值约2200亿元。全省电动汽车每年充电电量超过120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超过3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140万吨。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内容涵盖了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的全过程,针对当前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化的措施,对市场主体和各级管理机构提供明确指引,促进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和运营管理,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在规划管理环节,明确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做好衔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严格执行配建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在建设管理环节,明确在建设资质、标准、接入全省统一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方面的要求。在运营管理环节,明确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条件、职责、安全管理等要求。在政策支持方面,明确财政、价格、用地、配套电网接入等方面要求。《规划》和《管理办法》都是公开的,需要查询和进一步详细了解的,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我的简要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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