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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争夺战:2020年走上决战巅峰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6-10-14 1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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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争夺战:2020年走上决战巅峰   在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辉煌成绩的背景下,虽然2016年前三季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依然处于高速发展之中,但产销量增幅以及产销总量

   在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辉煌成绩的背景下,虽然2016年前三季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依然处于高速发展之中,但产销量增幅以及产销总量等似乎并没有达到预期。有人甚至开始担心,国家中长期规划的新能源汽车战略发展目标能否按期完成。

  而在发展减速甚至是骗补等怪象出现的同时,圈子外的家电、IT等企业却纷纷想冲进来分一杯羹。从中长远看,随着补贴退坡制度的实施,用相关企业皆奔着大量补贴进入的思路来解释新能源汽车产业热度不减,显然已经过于简单。必须承认,一些企业是看到了新能源产业长期发展的良好预期,才下决心进入该领域,高额补贴并不是他们的期许。

  政策模糊导致企业军心不稳

  近几年来,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政策之多已经令人应接不暇。仅以某专业网站统计的今年以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政策为例,即有30项之多,其中推广政策7项,行业规范政策8项,充电设施政策4项,企业目录相关政策5项,行业管理政策6项。

  管理政策多意味着该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变化。尤其是今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从起步阶段走向加速阶段的关键时期,相关的管理政策规范与支撑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其中一些政策模糊或摇摆不定,则作为生产主体的相关新能源汽车企业将无法适从,这也与上述提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增速放缓密切相关。

  例如,2015年6月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规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可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只要生产纯电动汽车即可。

  但在该项管理规定和随后于今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均对相关申请企业提出了要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即准入门槛的要求。这使得一些拥有投资能力的社会资金只能寻找已经比较成熟的标的,改变了政策制定者原本想在新能源产业引入“鲶鱼效应”的初衷。

  对于今年以来出台的一些相关政策,如客车三元动力锂电池的暂缓上目录、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实施、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目录的重审、骗取政府补贴企业的审查等,更使得在圈里的企业和在圈外的资金谁都不敢轻举妄动,无形中造成了一些企业生产进度放缓,部分资金投入不再积极等后果。

  企业扶持应以市场竞争为核心

  为了培育和促进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新兴产业,前期政府与社会各层面投入大量资源和资金是可以理解的,适当的政府补贴也是必要的。但当补贴变成相关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而且成为部分企业变相的获益“战略”时,这种补贴只能在短期内起到一定的作用。

  从中长期来看,相关企业研发能力的培育与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尤其是在没有任何补贴的情况下也完全能在市场上立足的能力的形成,才是政策制定者所要细心研究和关注的方向。

  比如《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实施,直接将此与其配套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上目录挂钩,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国内自主动力电池产业。但从汽车配套全球化的属性来看,在传统汽车产业上早已施行的国际化配套惯例不可能到了新能源汽车领域即被打破。自我保护的最坏结果是:到了真正国际化市场竞争之时,有可能忽然会发现我们的动力电池技术并没有达到市场化的要求。

  再比如前不久刚刚发布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计算企业燃料消耗量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时,如果《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里规定的纯电动汽车以5倍乘数计入核算基数和达到一定纯电行程的混合动力汽车以3倍乘数计入核算基数的管理办法不变,将使得已经拥有相当能力的新能源汽车厂商过度受益,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使其他不生产或少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厂商利益过度受损。

  最终可能产生的结果是,受益厂商的产品有可能整体上并不一定优秀,但却获得了超额的收益。一旦进入没有补贴的纯市场竞争之后,这种收益可能将迅速缩减甚至消失,并不能达到扶持企业进步的真正目的。

  与之相对应,近期一些家电企业试图卷土重来从新能源切入到汽车产业链。这些在家电领域经历过较为充分市场竞争的公司,并不一定是奔着大量的补贴而来,真正吸引他们过来的可能是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空间和部分家电企业已经拥有的光伏与电力一体化技术。他们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未来看法,应该引起圈内企业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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