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58必威网

北京: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4-02-21 22:02:52
热度:

北京: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电车资源获悉,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新能源汽车、

电车资源获悉,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相关方面,附件《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中明确:

一、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1)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和相关实施方案,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换车减油,研究制定新能源车分年度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2)进一步提高新增小客车指标中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比例。

3)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高水平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4)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通过“私人充电桩十小区公用充电桩十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组合方式,提升居民区充电保障能力。组织各区推进由街道(乡镇)等基层管理机构、区住建和城管等部门、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共同参与的“一站式”协调推动机制,切实解决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题,逐步实现充电设施覆盖每个居住区,具备条件的固定车位自用充电设施“应装尽装”。

5)加快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通过聚焦中心城区供需缺口大、农村地区存在建设空白、高速公路网等重点场景,实现设施布局优化与服务水平同步提升。

6)促进重点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发展,统筹全市公交、物流、环卫、邮政、旅游等重点领域专用充电场站资源,推动将充换电设施与场站同步规划建设。

二、推动机动车清洁化

1)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不含应急保障车辆、山区线路车辆)为新能源车,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不含社会保障车辆和个体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市内旅游客运班线车、驾校C2培训车和考试用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定制公交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年底前,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72%;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的巡游出租车比例达到84%。研究制订“十四五”末三环内退出使用燃油旅游客车方案。研究在旅游景点周边设置新能源旅游客车专用停车场,引导鼓励市内旅游客运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鼓励采取网约车平台优先派单、设置网约车充电泊位、制定网约车充电打折优惠方案、研究 约车碳激励机制等措施,推动网约车使用新能源车辆。

2)新增和更新的机场大巴(不含省际机场巴士)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30%以上。

3)摸排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底数,通过制定鼓励政策等方式推动存量车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的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80%。

4)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不含应急车、扫雪铲冰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40%。

5)新增和更新的4.5吨以下邮政车(不含机要通信车和郊区邮路盘驳邮政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50%。

6)研究出台加强国四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通行管控措施。出台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2024-2025年)》,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修订支持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进一步扩大优先通行的支持范围和力度。优化新能源轻微型货车车辆办证流程,制定实施市区两级新能源轻微型货车优先通行一站式办证政策。

三、“油换电“油换氢示范项目

1)房山区、顺义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试点,对于购置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优惠。各区通过消费券等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

2)西城区研究制定鼓励施工工地、居民装修垃圾运输使用电动渣土车的奖励政策。通州区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搅拌车、渣土车,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进行居民装修垃圾收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新能源商用车奖励补助政策。

3)探索建立清洁运输示范区。通州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并出台实施低排区政策,划定重点区域探索建立清洁运输示范区,到“十四五”末,重点区域内公交、出租、旅游、商超、环卫等领域基本实现新能源车运输。力争9月底前出台政策。

4)探索建立清洁运输示范车队。各区摸清并建立辖区内柴油货车用车大户(自有车辆达10辆以上,或日使用车辆大于20辆次)的重点企业台账。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示范,推进相应重点企业开展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试点,加快自有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并租用新能源车。

原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五个牢牢把握”“五个坚持不懈”,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统筹抓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行业部门、属地政府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

三是要推进共治共享。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督察考核。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并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不严格履职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6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