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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加码!重磅利好政策一览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3-11-30 19: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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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加码!重磅利好政策一览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尤其是在三季度,由于组合政策的有效发力,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回升趋势,新能源汽车领域也稳定增长。11月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尤其是在三季度,由于组合政策的有效发力,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回升趋势,新能源汽车领域也稳定增长。

11月,工信部发布重磅政策,明确在15个城市正式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各地也纷纷出台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实行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双碳”目标。下面,带您一起回顾11月发布的重要行业政策。

国家层面

1、国家发改委: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气化替代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明确要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 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气化替代, 淘汰老旧交通工具。加强交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 施,推进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升级。发展智能交通,推动各类运输方 式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提升运输效率。

2、工信部等八部门在15个城市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

11月13日,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在15个城市正式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根据试点城市申报方案初步预算,首批试点城市将推广新能源汽车60+万辆,充电桩70+万台,充换电站0.78万座。

电车资源了解到,首批试点城市分别为:北京、深圳、重庆、成都、郑州(一类),宁波、厦门、济南、石家庄、唐山(二类),柳州、海口、长春、银川和鄂尔多斯(三类)。其中,郑州、济南明确“物流车电动化潜力大”和“物流车需求高潜力大”;唐山肩负“重卡电动化示范”重任,鄂尔多斯“重卡电动潜力大”。

3、住建部:加强充换电站等配套能源设施统筹建设

11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充换电站等配套能源设施统筹建设。按适度超前、集约高效、弹性兼容的原则,推动配套能源设施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协同化建设,加强对城市加油加气站、充换电站、综合能源站等设施布局优化和规模管控,做好与电力设施、油气管网等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存量设施的混合利用,鼓励建设“多站合一”的配套能源供应站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推进城市居住区共建共享充电基础设施,合理利用周边道路建设路侧充电基础设施。

地方层面

1、四川:加大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

11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天府行”“五进”等促销活动,加快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进程,加大机关公务、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探索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新能源货车应用场景。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充电桩单独装表入户。

2、深圳八部门联合发布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11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提升电动化及清洁化水平。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鼓励淘汰“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进一步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支持通过换电、虚拟电厂、光储充一体化等多种创新模式助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

3、广东: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鼓励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11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积极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支持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中的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可选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并允许其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

4、云南发布20条措施促进汽车消费

11月2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要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延续和优化2023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5、甘肃出台20条措施促进汽车恢复和扩大消费

11月10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有序推进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因地制宜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持续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建设直流快速充电桩、充电车位,2023年底实现运营高速(一级)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此外,湖北、吉林、云南分别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低谷时段电价每千瓦时最低降低0.2元。湖北自12月1日起实施,云南2024年1月1日起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总结:年终岁末,各地都在释放着积极的信号,进一步扩大和稳定汽车消费,持续点燃购车热情,也是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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