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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区: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3-11-13 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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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区: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电车资源获悉,11月7日,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方面

电车资源获悉,11月7日,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方面,《征求意见》明确: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光明区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生物燃油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大新能源车对传统燃油车的替代力度,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积极推广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提升全区重型货车、重载环卫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持续推进液化天然气、生物质燃料、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

2)完善低碳出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光明区充电桩、综合能源补给站以及配电网等绿色交通配套设施建设进程,积极推动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优化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加快在工业园区、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老旧小区布局充电桩。到2025年,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累计达到18000个,其中快充桩1000个,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布局综合能源补给站4座。推广应用柔性充电等新型智能化充电技术,加强智能电网与电动汽车能量、信息双向互动,积极融入深圳“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

3)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开展电解水制氢、氢气储运、固体燃料电池、电化学储能等技术研发,着力补齐新能源关键技术短板。加强低碳交通装备研发,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极材料等关键技术攻关。

原文如下: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加快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结合《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我区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实施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就《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11月8日起至12月9日18时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5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刁工,联系电话:0755-88214244(邮编 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fcjcy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特此通知。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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