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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这些政策将实施!充换电、购置补贴、氢气站......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3-05-30 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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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这些政策将实施!充换电、购置补贴、氢气站......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促使新能源汽车市场从政策驱动转变为产品力驱动。以往,市场以政策驱动为主,如今产品力

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促使新能源汽车市场从政策驱动转变为产品力驱动。以往,市场以政策驱动为主,如今产品力成为主要驱动力,但政策驱动依然必不可少,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地方发布各类补贴及规划政策等,可以更好带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助推市场平稳增长。

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两部门发布政策,其中明确,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此外,2023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接下来,电车资源带您一起回顾5月发布的重要行业政策及6月将实施的政策。

国家层面:

1.6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发布2023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5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修订后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全面落实“三检合一”改革要求;二是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监管;三是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服务水平。

2.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

5月9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此外,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3.两部门: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4.工信部:将抓紧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2023年5月5日,工信部消息: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层面:

1.成都:充电设施按车位给予3000元/桩建设补贴,换电设备补贴最高20万元!

5月1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限截止2023年6月15日前,《征求意见稿》明确:

支持既有居民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并实行“统建统管、有序充电”,对开展“统建统管、有序充电”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给予补贴,按车位给予3000元/桩建设补贴。

对纳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予以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并按0.2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单站每年不超过20万元)。

2.上海:强化绿色发展领域民间投资支持 对充电设备给予30%—50%的设备补贴

5月30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新能源汽车方面,《措施》提到,强化绿色发展领域民间投资支持。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按程序给予0.05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的资金支持。

鼓励民营企业投建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高水平换电站等示范项目,对充电设备给予30%—50%的设备补贴,对充电站点和企业给予0.05—0.8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落实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免收电力接入工程费等措施。

3.奖励1800万元!海南拟对7个新能源汽车换电项目给予奖励

5月19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公示提到,拟对经过综合评选确定的7个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800万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4.上海: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至2023年6月30日

5月6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部分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延续实施本市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至2023年6月30日。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我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5.6月1日起执行!山西发布《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5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鼓励在省内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设备供应商、平台运营商综合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充(换)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并全面接入省、市两级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充(换)电智能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全省智慧充电“一张网”,促进电动汽车和智能电网间能量与信息的双向互动。

6.广东: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 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

5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推广使用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提高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铁路货场等电动新能源运输工具的比例。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

7.河南许昌:布局50座重卡换电站 工信部门积极推广换电重卡车辆替代

5月15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重卡换电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征求意见稿》提到:

优化规划布局。“十四五”期间,全市重点布局50座重卡换电站。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加快推进重卡换电站项目建设;工信部门积极推广换电重卡车辆替代。到2025年,基本形成我市重卡换电服务体系。

推动重卡车辆替代。2025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共领域现有环卫车辆、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等车辆替换率达到80%以上,新增车辆全部为纯电动;企业专线、短倒运输、封闭场景等领域重卡车辆电动化率达到30%以上。对于运输方式采用纯电动重卡车辆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优先评为行业A级绩效。

落实车辆替换奖补。2023年底前,自愿提前淘汰并使用换电重卡模式的市政环卫车辆、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等车辆以及企业专线、短倒运输等车辆,按照“退一进一”政策给予奖励,属地财政按燃油车辆自然淘汰剩余年份,每辆给予20000元/年/辆的补助。车辆自然淘汰年限最高按6年计。受奖补的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180万元。

8.无锡:到2025年建成5座以上氢气站,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100辆以上

日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无锡市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总体目标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建成5座以上氢气站,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100辆以上,产值超亿元的氢能和储能企业达到10家以上;到2030年,氢能和储能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0亿元。

9.北京公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牵头企业,北汽福田汽车等8家车企在列

5月10 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拟承担“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公示》。

《公示》明确:拟承担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有8家,分别是:北汽福田汽车、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三一汽车制造、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一汽解放汽车、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厦门金龙旅行车、东风柳州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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