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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动车停放安全调查①:禁止电池上楼,实际执法有点难
广州电动车停放安全调查①:禁止电池上楼,实际执法有点难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禁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者将会被处罚款。
新规实施后,南都记者走访广州多个小区发现,电动车进电梯的现象已大大减少,但电池上楼入户仍是无解的难题。在日常监督方面,不少物业则反映,只能侧重于反复宣传劝导;针对拒不配合的个人,也有物业称并不清楚上报哪个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新规如何落地,电动车进电梯现象的执法还有待实践考验。
火灾隐患: 电池入户危险,已有亡人案例
7月8日早上,广州市白云区白兰花园小区一民房突发火灾,消防赶到将火扑灭,幸无伤亡。据小区物业人员表示,起火房间的住户为租户,起火燃烧的应是电动车电池,但具体情况未予透露。
事发后,起火房间的左邻右舍回忆起来仍心有余悸。一位阿伯说,他住在小区多年,第一次意识到火灾离自己这么近。突发的火灾也在居民之间引起关于电动车充电安全的讨论。无独有偶,今年6月,海珠区尚领时代小区曾发生一起电动车电池在室内起火事件,正是住户晚上给电池充电导致。
7月21日,据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黄绍伟通报,今年上半年广州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2起,死亡2人。从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有74%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居民住宅楼内,约50%发生在充电过程中。
新规之后: 电动车进电梯现象确有减少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回应了电动车安全这一突出问题,对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作出禁止性规定。若违反该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实际上,早在去年5月,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的警示通知》就做出要求,严禁各类电动车辆进梯(含电梯)、上楼、入户。去年7月,南都记者实地走访广州多个小区了解到,部分小区对电动车不上楼、不入户的宣传贯彻执行较为良好,但也有小区物业不够重视、执行不力,仅是“做个样子”。
时隔一年,记者深入广州约10个小区考察电动车及电池进电梯的情况。据记者所见,电动车进电梯的现象已经减少,各小区的宣传也比较到位。在荔湾区富力广场南区,每栋居民楼进出大门上张贴有“禁止携带电动车电池上楼充电”字样。富力广场小区物业表示,电梯会识别电动车,如若住户尝试将电动车带入,电梯门会无法关闭。物业也呼吁业主共同监督此类情况,如发现会及时上门劝说。
富力广场住户楼下关于禁止携带电动车上楼的提醒。
天河区东圃广场物业吴经理反映,自从小区电动车停放区域划定后,居民携带电动车及电池上楼充电的现象大大减少,绝大多数居民都肯定和支持加强电动车管理。小区电梯加装了红外感应装置,一旦电动车进入电梯将响起警报,无法正常运行。但由于该项技术还不够成熟,有时也会将儿童车等物品识别成电动车,带来一定困扰。
海珠区嘉鸿花园小区宣传新规时,采用张贴通告并强调“罚款后果”的办法提醒小区居民。黄埔区海伦时光小区是新建小区,物业安保人员表示,小区去年安装了充电桩,目前消防安全宣传也多,基本很少出现业主带电动车上楼的情景。
嘉鸿花园小区,入户大堂张贴有禁止入户充电的告示。
不过,番禺区海伦堡御院小区有住户反映,虽然小区设有可充电停车棚,但住户觉得远远不够,电动车上楼情况依旧存在。
番禺区海伦堡御院,楼道内停有电动自行车。
监管现状: 电池入户难管,物业多是劝阻
南都记者在多个小区走访期间,未见到电动车进电梯的场面。不过,电池进电梯入户,处理起来就有点棘手了。7月3日,有居民公开反映越秀区国利大厦小区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住户提电池乘坐电梯到家中、走廊充电。7月中旬,记者在小区看到,电梯口贴有一张消防隐患整治告知书,显示检查时间为7月4日。落款为越秀区珠光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强调禁止住户提电池在家中充电,小区应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7月5日国利大厦管理处贴出告示,提醒“勿将蓄电池带回家中充电”。
该小区一业主告诉记者,电池上楼入户的现象还没有杜绝,“因为小区没有给电动车充电的地方”。对此,管理处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小区是单体楼,空间十分有限,目前正由居委协调建设充电柜的选址问题。小区现有电动车约30辆,部分车主到几百米外的充电柜充电,的确不太方便。至于电池入户,张先生表示既靠物业巡查,也依赖业主自觉:“政府的规定都出来了,大家的意识很强,如果发现情况,肯定会有业主说的,我们也会劝。”
越秀区国利大厦小区,电动车占用机动车车库小片区域停放。
东圃广场小区物业表示,目前小区难免还有居民将电池带上楼充电,物业只能通过定时查看电梯视频,并进行劝阻。尚领时代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则称,7月1日之后,有业主已自觉不带电池上楼,物业看到的话也会劝阻。
记者采访中得知,多个小区物业的处理方法均以劝导为主,并呼吁业主共同监督,但这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难题。在荔湾区荔港南湾小区,物业坦承还是会有业主将电池带上楼充电。“物业无权罚款,只能进行宣传、提醒和劝说,最后(只能)向片区民警反映一下。”国利大厦管理处张先生同样提及,假设遇到不讲理、实在不听劝的,就找社区民警过来协调处理。
存在困境: 执法有难处,基本设施不足
根据《实施办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居民住宅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的停放、充电行为和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另外,《实施办法》还规定了消防救援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具体实施监督管理,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那么,具体的投诉受理渠道怎样、实际执法成效如何呢?富力广场物业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暂未发现业主拒不整改的情况。至于执行处罚该上报哪个部门,负责人表示,一般还是会先上报居委处理。针对拒不配合的业主,荔港南湾小区物业称,并不清楚上报哪个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记者在海伦堡御院小区采访时,也有受访居民表示没有举报的意愿,“怕引起矛盾邻里之间的矛盾”。
记者查阅总结发现,国内各地的电动车监管难是普遍存在的情况。此前,也有消防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电动车安全治理不能单纯依赖处罚、要求整改的方式,更重要的在于源头治理、全民意识。
不过,除了监督执法完善、居民意识提升,更重要的还得依靠充足的停放充电设施来“兜底”。南都记者发现,发生过火灾的白兰花园是老旧小区,电梯是后来加装的,在居民楼下也能见到停放的电动车。小区门口旁边搭建了充电停车棚,记者走访时看到,此处停放的电动车数量很多,充电桩只留有几个空位。荔港南湾小区一位电动车车主告诉记者,停车区域太少,充电桩也远远供不应求,有时只能将电动车推回家里充电,因知晓有安全隐患,已自备了灭火器。据最新权威数据统计,目前,广州市已建成的集中充电场所不足1万处,按照充电行业1个充电场所设置20个插座,1个充电插座服务5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计算,全市集中充电场所缺口多达3万处。
荔港南湾小区架空层设置的充电桩。
委员建议: 发挥镇街基层消防综合治理作用
今年3月,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就已关注过电动车违规“上楼”监管难的问题。面对目前的监管困境,他告诉南都记者,建议物业服务公司应加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在小区主要通道张贴消防安全传单等方式,让居民意识到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的危险。
谭国戬称,物业服务公司还可与当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居法律顾问等单位联合开展普法宣讲。同时建议完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的沟通机制,让业主知悉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要求,也让物业服务公司了解业主的诉求。
他认为,如若遇到对小区居民的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情形,物业工作人员可及时联系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依法处理,进一步发挥镇街基层消防综合治理作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当建立专门的消防安全防控部门,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与辖区内的物业进行对接。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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