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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6-07-01 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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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6月27日,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覆盖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生物

6月27日,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覆盖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节能环保六大领域。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涉及以下几大技术领域均可申请:

 

1、汽车智能驾驶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开展基于车联网技术、辅助驾驶技术、关键执行部件总成与电控系统及仪器仪表总成的技术研究及应用开发。

 

2、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设施、整车控制器、制动控制系统总成、动力系统总成、关键零部件故障解析等系统开发。

 

3、汽车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重点开展石墨烯锂电池电极材料、电池组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杭科计〔2016〕121号

 

各有关区、县(市)、杭州经开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经发局),杭州师范大学,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主动设计,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区、县(市)科技局和投融资机构组织推荐2016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选题的基础上,市科委开展了项目调研,并组织专家根据选题情况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只限市属高校或科研院所)。

 

(二)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科研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3、同一申请法人单位(除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外)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申请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技术重大创新。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

 

2、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的市场导向类项目,其项目研发投入应在1000万以上;属于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4、企业申报项目时,应承诺在项目完成时申请至少1项以上发明专利。企业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不良者不能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列入省、市科技部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

 

二、资助方式

 

(一)市场导向类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1、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市级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给予配套支持。

 

2、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立项项目在合同到期12个月以内,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其项目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待项目验收合格,经市科委审核后一次性确定资助金额。

 

(二)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单个项目研发投入由市财政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科委根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按年度确定资助金额及拨款进度。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和《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三份;

 

2、提供2015年度企业财务年报审计报告,如已获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需出具出资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 2016年7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经审核通过,用A4纸在网上打印申报表并和附件简单装订。经所在地科技局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 2016年8月5日。请区、县(市)推荐部门对照申报指南,认真审核,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并择优排序。

 

五、项目受理及业务联系

 

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网上审核:沈吉英 87025452

 

计财 处:胡小庭 87061059

 

高新 处:潘学冬 87060184

 

农社 处:陈希杨 87015279

 

监督电话:87911139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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