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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协会:从五个方面看疫情对汽车产业的影响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0-02-15 06: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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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协会:从五个方面看疫情对汽车产业的影响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认识乱了汽车产业稳步向前的步伐。 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元月下旬起快速蔓延,导致汽车产业出现诸多问题,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认识乱了汽车产业稳步向前的步伐。

    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元月下旬起快速蔓延,导致汽车产业出现诸多问题,如供应链问题、市场问题、零部件中小企业资金压力问题等,这无疑对本来就下行压力较大的汽车行业是“雪上加霜”。

    疫情严重的湖北地区,年度汽车产量约占全国的8%-9%,比较严重的广东、浙江也是我国汽车工业大省。除了直接影响当地整车企业的产销量以外,以上三个地区的零部件配套企业众多,即使其他地区具备开工条件,但由于整车厂全国配套,产业链长,一个部件供应不上就会影响整个工厂生产进程,因此短期内零部件供应将会制约整车的生产节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第一时间在行业开展了疫情影响调研,根据目前受访的300多家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反馈的信息综合分析表明,本次疫情对中国经济的短期影响大于2003年的非典,对于本来处于调整期的汽车行业影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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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来看,疫情对汽车产业的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购车需求和消费能力短期内明显下降。

 

    疫情爆发以来,全社会都动员起来,加强了疫情的防控措施和手段,消费者也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居家自我隔离,防止疫情进一步恶化。这极大减少了消费者短期内的购车行为,严重影响了汽车的销售,这一因素将持续到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一级响应之后,还会影响一段时间;同时,疫情对部分行业的运行影响较大,如交通运输、餐饮、旅游、商场、影视等行业,将直接影响这些行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运行及降低相关从业人员的收入,从而影响一至三线城市的换购需求,以及四线以下城市和乡镇等农村的首购车需求。另外,自2018年以来,中低收入人群受到了多重冲击,在底层消费能力尚未恢复的情况下再次遭遇疫情,使得该群体收入情况更加恶化,消费能力进一步削弱,短期内汽车总体消费需求进一步降低。

 

二是企业生产进度受阻。

 

    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均出台了延迟复工的通知。据中汽协会对超过300家整车、零部件企业的调查统计表明,延迟复工导致企业较往年平均少开工7-11天(湖北地区更久),多数地区还要求人员返回工作地后居家观察,进一步推迟复工节奏,造成企业生产力不足,影响产品制造。各整车企业外地员工返工隔离,造成一定比例的一线人员缺口,开工率不足将增加产业各级生产环节供应不足的风险;同时,人员防护物资不足也难以支撑企业生产复工需求;很多省市区域及乡镇道路已出台限行严检、实施高速严查等措施,影响整车、零部件运输,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生产问题。特别对于近期负责加急生产负压救护车的企业而言,任何环节的阻碍都将影响整车生产,进而造成订单交付的延迟。

    按照企业少开工10天计算,以及复工后人员、产业链供应短期无法满足生产需要,预计将影响行业产量超过百万辆。如果停工时间进一步延长,2月份产量影响将进一步扩大。同时,由于复工以及运输问题的影响,迟滞了国内乃至全球产业链的生产运营,还将造成国外汽车企业今后为规避区域突发事件造成的供应链风险,而调整生产布局。

 

三是企业出口困难增加。

 

    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于此,一些国家和企业已经以防止疫情扩散为由,拒绝接受已经订购的货物,对原有的订单也做出了撤销。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60个国家发布了对我国的入境管制措施,这也造成我国汽车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受到阻碍,加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的难度。同时,由于不能及时复工导致的供应链紧张,造成出口订单延迟交付,给企业后续的订单签订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是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隐患加大。

 

    受复工延迟的影响,汽车企业的生产和营业停摆,收入和现金流中断,但是房租、工资、利息等费用仍需支付,极大考验企业的资金实力。根据中汽协会对行业企业的调查结果,零部件企业所受影响更大。同时,经营中断可能导致订单合同违约,加剧资金周转困难,部分体量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主要以零部件企业为主)将面临破产倒闭的困境。

 

五是企业应对标准法规的难度大幅加剧。

 

    此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六排放标准要求2020年7月1日轻型车实施更为严格的颗粒物数量(PN)限值,以及全国范围实施国六标准A阶段;交通运输部此前发布的《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标准中第三阶段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实施,《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178.2—2019)标准预计于2020年5月1日实施。受本次疫情对生产、销售的负面影响,企业难以在相关标准实施之日前消化现有库存(产品、零部件)。同时,检测机构、试验场复工时间一再延后,也延长了企业产品认证周期,进而延缓产品上市时间。结合企业开工效率不高,最终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在标准实施后无法按计划销售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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