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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降低充电成本 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9-11-05 07: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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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降低充电成本 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10月29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0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集中充换电设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北京经营性

2019年10月29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0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集中充换电设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北京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大力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充电设施建设加快 使用成本却依旧高昂

2019年1-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8.8万辆和87.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0.9%和20.8%。新能源汽车的飞速发展,离不开下游充电基础设施的相互支持。

中国充电联盟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9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46.6万台,同比增长63.7%;其中交流充电桩27.1万台、直流充电桩19.5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549台。

在私有充电桩方面,大部分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都会得到厂家免费赠送的私有充电桩。但由于部分小区的场地设施不符合充电桩安全条件,或是小区本身不支持建设充电桩,许多车主无法安装私有充电桩,只能使用公共充电桩进行充电,这就增加车主的使用成本。

即便已经拥有了数量如此庞大的公共充电桩,却还是有不少车主为充电感到头疼。目前的公共充电桩主要还是分布在商业中心、办公写字楼、部分住宅区附近,没有做到像加油站一样平均分布。因此,车主需要花费时间前往其他地方进行充电,无疑是增加了充电的时间成本。

新政出炉 对集经营性充电设施做出规定

通知中明确表示,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需满足三大条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有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与场地权属单位或该场地的管理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或者市、区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经营场所产权属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的除外),场所使用期限不宜少于3年。

(三)充换电设备设置在相对集中区域,包括三台及以上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或充换电设备装接总容量不小于60千瓦,至少有一台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

对于满足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将给予电网接入支持,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对于已建成的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并满足上述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条件的充换电站,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

而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且已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并免收基本电费的现有充换电场站,继续视同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

此外,通知还要求充电桩运营企业设置明显的充换电站标识标牌,并按照明码标价规定标示电费、服务费标准等价格信息。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须接入本市公用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并符合相关互联互通要求。

明确申报流程 降低充电成本

《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通知》发布之后,对充电基础的建设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首先其不仅明确了经营性充电桩的接电申报流程,给充电桩运营商带来不小的便利,还直接降低了车主的充电成本。其次,充电成本的降低,能够有效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进一步发展。最后,该通知对经营性充电桩进行了规范,规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有利于行业有序健康规范发展。

虽然目前该通知只在北京颁布并实施,但其对于整个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来说具有示范作用,相信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之路。

(文/电车资源 黄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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