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新能源车产业链各自为政 梯次利用需企业牵头
新能源车产业链各自为政 梯次利用需企业牵头梯次利用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利益最大化,但其面临的难题也很多,首要解决的便是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从战略层面导入设计,避免走弯路,下好梯次利用产业
动力电池从开始使用到电池能量完全耗尽报废的寿命约为20年,但是当动力电池只能充满原有电量80%的时候,就不适合继续在电动车上使用。通过梯次利用,二次动力电池可以有其他用途。
就产业现状来看,不同车企的电池路线、规格和测评要求各不相同,造成了电池的型号过多、产量过度分散,为梯次利用带来难度。此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中各自为政的态势,单靠车企、电池企业或者电池租赁的运营商主动牵头从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研究,难度较大。
现行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政策框架
根据机构预测,2020年将迎来10GWh退役规模。除了确定报废的拆解回收原材料,将其余可在其他场景再次利用的电池梯次利用更能发挥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
我国自2011年起开始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体系,并在2012-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对未来动力电池回收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划。
2015年年底至今年初,多部委专门针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出台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
今年1月份,五部委联合下发《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提出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体系之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同时,政策还对构建回收体系,开展回收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废旧动力电池拆解、贮存、运输和再利用原则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提出,应根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及安全性评估等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满足梯级利用相关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分类重组,提高综合利用经济效益。《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中,将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动力电池组(包)、模块或单体电池单独作为一个类别纳入废电池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以上相关文件规定,共同构成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框架,为行业和企业开展业务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总体来看,具体指向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文件条目不多,部分需要明确的事项尚未系统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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