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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在上海正式发布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9-05-27 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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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在上海正式发布面对世界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在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指导和上海市科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如皋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
面对世界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在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指导和上海市科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如皋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写的《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日前在上海举办的浦江创新论坛上正式发布。
规划立足高质量发展,适度超前布局,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制定出了适合自身发展、可行性强的规划,将长三角氢走廊打造成为国际先进水平的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加氢基础设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协调平衡发展。 长三角作为我国氢能产业示范领先地区,具有产业环境潜力巨大、示范推广全面展开、氢气基础资源丰富、加氢基础设施支撑等良好的发展基础与优势。但长三角各先行城市之间尚未有效达到车站协同、互通联动、共利共赢的局面。建设连接长三角城市的氢走廊可有效打破目前困局,以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化为主体,打通燃料电池汽车互通路径,有利于形成区域协同和示范效应、推进能源转型生态文明建设。
氢走廊的发展以长三角城市群城际间带状及网状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兼顾重点城市市内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城际间交通加氢需求为出发点,适度超前建设,以推动实现加氢基础设施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协调平衡发展为目标。氢走廊建设发展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近期发展规划(2019-2021年),此阶段立足于长三角现有氢能产业基础,示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同时将以上海为龙头的产业先行城市打造成氢走廊的核心点,率先启动建设4条氢高速示范线路。先行城市包括已经确定积极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上海、苏州、南通、如皋、宁波、嘉兴、湖州、张家港等。
在氢走廊发展初期,先行城市结合实际发展专向规划,以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示范推广线路的加氢需求为出发点,结合氢气供给情况,优先在公交、物流、出租等领域建设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阶段性目标相适应的加氢设施。
同时发展城际快速路连接站。以上海为重点城市,辐射周边苏州、南通、如皋、宁波、嘉兴、湖州、张家港等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方面有较好基础或者较强政策导向的城市。以城际快速路G15(沈海高速)作为氢能高速路建成加氢站4座,连接宁波—上海—苏州(张家港、常熟)—南通—如皋等区间城市;以城际快速路G42(沪蓉高速)作为氢能高速路,建成加氢站2座,连接上海—苏州等区间城市;以城际快速路G50(沪渝高速)作为氢能高速路建成加氢站2座,连接上海—湖州等区间城市;以城际快速路G60(沪昆高速)作为氢能高速路建成加氢站2座,连接上海—嘉善—嘉兴等区间城市。以点带线,形成长三角带状氢能走廊,初步形成氢能高速走廊示范。
第二阶段为中期发展规划(2022-2025年),此阶段大力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发展,进一步提升氢能关键技术水平,在重点城市之间推广建设10条以上氢高速公路,拓宽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范围。同时实现氢能产业快速成长,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集群,打造特色鲜明的的氢走廊创新发展模式。
在氢走廊发展中期,扩大热点城市规划,结合重点城市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计划,在城市、城际快速路及周边广泛布点。连接南京、常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扬州、盐城、连云港、杭州、舟山、绍兴、台州、温州、合肥、芜湖、马鞍山、宣城等热点城市。延伸前期已建成的4条氢能高速公路,新增城际快速路G40(沪陕高速)、城际快速路S32/S21(申嘉湖高速)、城际快速路S28(启扬高速)、城际快速路G1501(上海、宁波绕城高速)、城际快速路G2501(南京、杭州绕城高速)等氢能高速公路,继续促线成网,增加形成10条以上氢能高速网络。
第三阶段为远期发展规划(2026-2030年),氢走廊要覆盖长三角全部城市和20条以上主要高速公路,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区域,充分带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推动未来社会清洁能源和动力转型。
规划立足高质量发展,适度超前布局,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制定出了适合自身发展、可行性强的规划,将长三角氢走廊打造成为国际先进水平的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加氢基础设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协调平衡发展。 长三角作为我国氢能产业示范领先地区,具有产业环境潜力巨大、示范推广全面展开、氢气基础资源丰富、加氢基础设施支撑等良好的发展基础与优势。但长三角各先行城市之间尚未有效达到车站协同、互通联动、共利共赢的局面。建设连接长三角城市的氢走廊可有效打破目前困局,以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化为主体,打通燃料电池汽车互通路径,有利于形成区域协同和示范效应、推进能源转型生态文明建设。
氢走廊的发展以长三角城市群城际间带状及网状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兼顾重点城市市内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城际间交通加氢需求为出发点,适度超前建设,以推动实现加氢基础设施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协调平衡发展为目标。氢走廊建设发展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近期发展规划(2019-2021年),此阶段立足于长三角现有氢能产业基础,示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同时将以上海为龙头的产业先行城市打造成氢走廊的核心点,率先启动建设4条氢高速示范线路。先行城市包括已经确定积极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上海、苏州、南通、如皋、宁波、嘉兴、湖州、张家港等。
在氢走廊发展初期,先行城市结合实际发展专向规划,以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示范推广线路的加氢需求为出发点,结合氢气供给情况,优先在公交、物流、出租等领域建设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阶段性目标相适应的加氢设施。
同时发展城际快速路连接站。以上海为重点城市,辐射周边苏州、南通、如皋、宁波、嘉兴、湖州、张家港等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方面有较好基础或者较强政策导向的城市。以城际快速路G15(沈海高速)作为氢能高速路建成加氢站4座,连接宁波—上海—苏州(张家港、常熟)—南通—如皋等区间城市;以城际快速路G42(沪蓉高速)作为氢能高速路,建成加氢站2座,连接上海—苏州等区间城市;以城际快速路G50(沪渝高速)作为氢能高速路建成加氢站2座,连接上海—湖州等区间城市;以城际快速路G60(沪昆高速)作为氢能高速路建成加氢站2座,连接上海—嘉善—嘉兴等区间城市。以点带线,形成长三角带状氢能走廊,初步形成氢能高速走廊示范。
第二阶段为中期发展规划(2022-2025年),此阶段大力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发展,进一步提升氢能关键技术水平,在重点城市之间推广建设10条以上氢高速公路,拓宽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范围。同时实现氢能产业快速成长,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集群,打造特色鲜明的的氢走廊创新发展模式。
在氢走廊发展中期,扩大热点城市规划,结合重点城市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计划,在城市、城际快速路及周边广泛布点。连接南京、常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扬州、盐城、连云港、杭州、舟山、绍兴、台州、温州、合肥、芜湖、马鞍山、宣城等热点城市。延伸前期已建成的4条氢能高速公路,新增城际快速路G40(沪陕高速)、城际快速路S32/S21(申嘉湖高速)、城际快速路S28(启扬高速)、城际快速路G1501(上海、宁波绕城高速)、城际快速路G2501(南京、杭州绕城高速)等氢能高速公路,继续促线成网,增加形成10条以上氢能高速网络。
第三阶段为远期发展规划(2026-2030年),氢走廊要覆盖长三角全部城市和20条以上主要高速公路,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区域,充分带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推动未来社会清洁能源和动力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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