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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征求意见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9-01-05 09: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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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征求意见 电车资源讯: 电车资源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发

电车资源讯:

电车资源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

3.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技术中心;

4.生产的产品拥有技术专利;

5.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则规定了进入公告名单的锂离子电池企业(以下简称公告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条件要求开展自查,每年 3 月 31 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每半年报一次运行数据,自查报告同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送纸质材料 1 份。

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组织修订完成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月9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单 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 编:100846

传 真:010-68271654

电子邮箱:wangxiang@miit.gov.cn

附件: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pdf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2019年1月2日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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