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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新能源轿车项目抢跑汽车产业投资新政?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8-07-13 1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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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新能源轿车项目抢跑汽车产业投资新政?眼见汽车产业投资新政要抬高新能源汽车入场门槛,海马新能源获得河南省发改委的轿车项目审批。7月9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

眼见汽车产业投资新政要抬高新能源汽车入场门槛,海马新能源获得河南省发改委的轿车项目审批。

7月9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跨细分类生产新能源轿车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这意味着,海马新能源获得了在河南投建新能源轿车项目的许可,如果再获得工信部企业和产品准入,就将可以量产销售新能源轿车。

投资6.1亿元,新增5万辆电动轿车产能

《关于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跨细分类生产新能源轿车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下称批复)称,河南省发改委同意建设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海马新能源)跨细分类生产新能源轿车技改项目(下称项目)。

海马新能源轿车项目抢跑汽车产业投资新政?

批复显示,项目总投资611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6000万元(含利用原有固定资产31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150万元。新增投资全部由海马新能源自筹解决。

另外,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原总装、车体、涂装、冲焊等联合厂房及其他生产设施,新购置生产及试验检测设备51台(套),在总产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新增5万辆电动轿车生产能力,其他乘用车和N1类载货汽车生产能力调整为1万辆。

可以看出,在项目获河南发改委核准之前,海马新能源的总产能为6万辆,全部应为“其他乘用车和N1类载货汽车”。

海马新能源的前世今生

跨细分类生产新能源轿车获得河南省政府批准,是海马新能源“6升7”的关键一步,对其来说意义重大。

讨论这个问题,要从海马新能源的身世说起。

海马新能源是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07年,海马集团收购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成立了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海马商务),该公司于2017年12月正式更名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同时完成了工商变更。

海马新能源轿车项目抢跑汽车产业投资新政?

信息来源:企信宝

直到此时,与海马商务相同,海马新能源的整车生产范围仅限于商用车和6字打头的“其他乘用车类”,而不包括7字打头的“轿车类”(见下图)。

海马新能源轿车项目抢跑汽车产业投资新政?

信息来源:工信部装备工业司《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03批)(下图)

海马新能源轿车项目抢跑汽车产业投资新政?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乘用车细分类为轿车类、其他乘用车类”;在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轿车类和其他乘用车类分别以数字7和6打头。

海马集团旗下其实有多个轿车生产资质,但如果能顺利新增海马新能源的轿车生产资质,也是一项重要资产。类似的,北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和江铃新能源同样独立获得了资质,价值不菲。

获省政府核准,海马新能源“6升7”迈出关键一步

那么,海马新能源为何可以谋求“6升7”,跨生产类别生产轿车类产品?

上文提到的发改产业﹝2017﹞1055号规定,现有乘用车、商用车企业申请建设跨细分类(乘用车细分类为轿车类、其他乘用车类,商用车细分类为客车类、半挂牵引车及货车类)投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拟生产产品的完整研发经历、专业研发团队和正向研发能力;拟生产的产品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上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发改产业﹝2017﹞1055号文件,明确的是投资项目的政策。至于审批主体,明确的文件是《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根据(国发〔2016〕72号)的规定,对机械制造类的汽车产品,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跨细分类生产属于“其余项目”,海马新能源“6升7”项目,获得省政府核准即可。这就是河南发改委同意海马新能源跨细分类生产新能源轿车项目的依据所在。另外,海马新能源将燃油车产能转移到新能源轿车上,也比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项目获批,跑赢汽车产业投资新政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获得了省政府核准又如何?海马新能源要生产新能源轿车,这只是走完了第一步而已——根据相关规定,海马新能源还需要获得企业及产品公告,前面还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拦路虎。

但是,如果按照新的产业投资政策,连投资项目都很难获批。

新政策将新汽车项目的门槛提到高难可攀的地步。7月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就《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投资规定意见稿规定,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省份建设:

(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存在同产品类别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

(三)现有同产品类别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产量未达到建设规模的80%。

按照这个标准,目前,绝大多数省份无法获得纯电动企业建设投资项目。再加上新的投资规定意见稿对新建纯电动汽车整车企业投资项目产品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未来,新建纯电动汽车项目将难上加难。

海马新能源轿车项目抢跑汽车产业投资新政?

在新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正式落地之前,海马新能源纯电动轿车投资项目获批,已经算捷径,但能否获得工信部准入,真金还需火炼。而其他一些试图通过老政策完成“6升7”的项目,同样也在和时间赛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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