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上海闵行区开展2018年度新能源车补贴申报工作
上海闵行区开展2018年度新能源车补贴申报工作 了解,上海闵行区发布《2018年度闵行区相关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
了解,上海闵行区发布《2018年度闵行区相关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的通知》。
通知规定了汽车出租、租赁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对象为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出租、汽车租赁企业;补贴车型为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2018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及补贴车型的新能源汽车。符合本区推荐目录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车型须优先在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闵行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本区没有销售店的除外。
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客车方面的补贴对象为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企、事业单位;补贴车型为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及补贴车型的新能源客车。符合本区推荐目录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纯电动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城市客车和燃料电池城市客车,车型须优先在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闵行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本区没有销售店的除外;补贴标准为对购车费用一次性予以4万元/辆的补贴,补贴总量有限,按行驶证注册日期排序。
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方面,补贴对象为在公共场所建设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企业;补贴标准为对充电桩建设费用按市区两级总计不超过50%的标准进行区级配套补贴,补贴总量1000个(按上海市财政补贴日期排序)。
2018年度闵行区相关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的通知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闵行区的推广应用,不断扩大示范应用规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十二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闵行区结合推进工作实际,制定了《闵行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法》(闵府发〔2016〕55号),根据政策精神,区内企事业单位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于2016年10月17日开始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本年度申报期限为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31日,按政策规定排序和评审,过期视同放弃申报。申报说明如下:
一、汽车出租、租赁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1、补贴对象:
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出租、汽车租赁企业。
2、补贴车型:
购买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2018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及补贴车型的新能源汽车。符合本区推荐目录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车型须优先在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闵行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本区没有销售店的除外。
3、补贴标准:见下表,补贴总量有限(按行驶证注册日期排序)。
(1)闵行区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表(附件1);4、申请材料:
(2)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5)车辆营运证等相关行业准营证明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6)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7)闵行区新能源汽车申报补贴车辆信息表(附件3);
(8)申报单位承诺函(附件4)
二、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客车
1、补贴对象:
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企、事业单位。
2、补贴车型:
购买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及补贴车型的新能源客车。符合本区推荐目录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纯电动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城市客车和燃料电池城市客车。车型须优先在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闵行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本区没有销售店的除外。
3、补贴标准:
对购车费用一次性予以4万元/辆的补贴,补贴总量有限,按行驶证注册日期排序。
4、申请材料:
(1)闵行区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5)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6)闵行区新能源汽车申报补贴车辆信息表(附件3);
(7)申报单位承诺函(附件4)
三、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
1、补贴对象:
在公共场所建设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企业。
2、补贴标准:
对充电桩建设费用按市区两级总计不超过50%的标准进行区级配套补贴,补贴总量1000个(按上海市财政补贴日期排序)。
3、申请材料:
(1)区内企业建设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申请表(附件2);
(2)市财政资金到位凭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4)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承诺函(附件4);
四、受理地点
地址:沪闵路6558号311室;
联系人:林老师、张老师、郭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4121532
邮箱:lin_yc@shmh.gov.cn
邮编:201199。
五、实施过程
企事业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后,受理部门将开展资料审核、现场验证、组织专家评审、行政审核、补贴名单网上公示、补贴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
附件:
1、闵行区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表
2、闵行区企业建设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申请表
3、闵行区新能源汽车申报补贴车辆信息表
4、申报单位承诺函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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