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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奖励提前淘汰老旧车 促进提高新能源车比重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8-04-19 14: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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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奖励提前淘汰老旧车 促进提高新能源车比重 了解到,深圳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

了解到,深圳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老旧车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且高于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具体的补贴标准以市政府批复后公布的为准。

深圳表示,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日渐成熟和推广应用所取得的效果,为加速淘汰老旧车,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了非常有利的保障。因此,大力推进我市老旧高排放车淘汰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不但可激励车主以旧换新,为汽车行业带来新增需求、为政府带来了新的税收,更重要的是促进提高新能源车的比重,充分挖掘结构减排潜力,为我市引进新项目、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预留空间,为我市电动车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老旧高排放车淘汰政策可带来三大方面的效益。

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实施方案》(环发〔2014〕130号)及《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深府〔2017〕1号)要求,加快推进本市老旧车淘汰,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老旧车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且高于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车辆的排放标准以环保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2]第12号)中规定的使用年限,以市公安交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

第四条 老旧车淘汰是指:

(一)国Ⅰ汽油车、国Ⅱ汽油车、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且高于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柴油车因报废办理了注销登记(以下简称报废淘汰);

(二)国Ⅲ柴油车因转出深圳市办理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以下简称转出淘汰)。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老旧车提前淘汰是指有使用年限的老旧车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淘汰和无使用年限的老旧车淘汰。

第二章补贴范围

第六条 资金补贴车辆范围

(一)以下报废淘汰的车辆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1.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18年12月31日(含)期间报废淘汰的国Ⅰ汽油车。

2.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报废淘汰的国Ⅱ汽油车、国Ⅲ柴油车以及2007年7月1日(不含)之前注册登记且高于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

(二)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转出淘汰的国Ⅲ柴油车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三)提前淘汰日期认定:

1.对于报废淘汰的,提前淘汰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2.对于转出淘汰的,提前淘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日期为准。其中转移登记的以转移登记日期为准;变更登记的以变更登记日期为准。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一)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指未提供《非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承诺书》以及提供了真实完整的财政供养单位车辆信息的非自然人车主的老旧车);

(二)非依法报废注销的老旧车;

(三)黄标车;

(四)办理了转出手续,但因不符合转入地要求被退回的。

第三章 补贴标准及补贴对象

第八条 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说明:具体的补贴标准以市政府批复后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补贴对象

(一)报废淘汰的补贴对象为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

(二)转出淘汰的补贴对象为《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栏载明的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信息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为异地车管所名称且签注登记日期(或变更登记日期)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转出淘汰日期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即车管状态为转出时的机动车所有人。

第四章 资金申请及审查程序

第十条 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所需材料、申请和审查程序及补贴办理时间:

(一)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报废淘汰补贴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销证明书》(验原件);

2)银行账户(验原件);

3)车主身份证明(验原件);

4)非自然人车主的还需《非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承诺书》(留存原件);

5)委托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车主签署的《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委托书》(留存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申请转出淘汰补贴所需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验原件);

2)车主身份证明(验原件);

3)银行账户(验原件);

4)非自然人车主的还需《非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承诺书》(留存原件);

5)委托办理:自然人车主仅能本人持证办理;非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车主签署的《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委托书》(留存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3.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说明

1)身份证明是指《机动车登记规定》所要求的对应身份证明。(车主须保证身份证明载明的权利人名称与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车主名称完全相同)。

2)银行账户:车主为自然人的提供车主一类银行存折(或一类银行卡);车主为非自然人的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异地银行开户的需提供开户行及支行信息。车主须保证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名称与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车主名称完全相同,并确保所提供的账户处正常状态,且能够一次性汇入相应的补贴款;对于因车主账户错误、异常或汇入额度受限导致补贴款项未能成功拨付到车主提供的银行账户的,车主必须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主动到补贴受理窗口办理信息修正,逾期未主动修正或修正后仍不能成功拨付补贴款的,视为车主放弃申请补贴资格,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将不再拨付相应的补贴款)。

(二)补贴申请程序。车主可事先在深圳人居环境网查询车辆是否符合本补贴办法要求、相应的补贴金额。

1.报废淘汰的取得我市公安交警局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转出淘汰的办理完毕《机动车登记证书》转出签注手续。

2.车主可通过深圳人居环境网的网上预约申请进行预约办理。

3.车主携带本条第(一)项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到环保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补贴。

4.车主现场核对《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表》(此表由系统打印,不需提前填写)且签名确认。

(三)审查程序:

1.市环保部门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市环保部门在审核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市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老旧车淘汰补贴受理时间: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含)。《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的受理时间顺延至本办法的补贴受理时间。

(五)资金拨付方式:

市环保部门以本办法规定的补贴对象作为银行账户名称向车主所提供的银行账号拨付补贴款。

第五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市环保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立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管理系统,组织管理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审核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材料,也可以授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交易平台)负责具体实施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业务;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通过审核的车主;市环保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会计第三方机构全程指导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并协助完成本办法的审计工作。市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三方机构。

第十二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落实、分配和监管;及时下达补贴资金指标,以确保补贴工作稳步实施。各机关事业单位向市环保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信息。

第十三条 市经贸信息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做好机动车报废回收工作,提升报废拆解能力,满足市民报废车辆的需求。

第十四条 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淘汰车辆的相关登记工作;向环保部门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办理补贴所需的机动车信息、车辆报废注销信息、转出登记信息(含异地迁入登记信息);负责审核发放《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因不符合转入地要求被退回且已申领转出淘汰补贴的老旧车,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其退还所领取的补贴款后才能恢复其机动车登记内容。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老旧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实施、汽车报废、资金发放、信息统计的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资金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不认真履行职责,使资金管理工作出现失误,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经查证属实的由市财政、监察等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的有效期顺延至本办法的有效期。

附件2:

关于《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的起草说明

一、我市老旧车的基本情况及老旧车淘汰的总体思路

(一)老旧车基本情况

老旧机动车辆是指使用年限较长、里程数较大、车辆综合工况包括排放工况较差的机动车辆。本说明中评估与预测所指的老旧车特指已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据相关数据,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机动车总量为3235935辆,老旧车辆共33.42万辆,占总数的10.33%,CO却占排放总量37.08%, HC占15.99%,NOX占53.22%,PM2.5占57.90%。其中,国Ⅰ汽油车2.87万辆,只占汽车保有总量的0.89%,CO却占排放总量6.62%, HC占2.11%,NOX占0.30%,PM2.5占0.83%。国Ⅱ汽油车14.75万辆,占汽车保有总量的4.56%,CO却占排放总量的13.42%,HC占8.59%,NOX占2.06%,PM2.5占1.98%。国Ⅲ柴油车为15.80万辆,占汽车保有总量的4.88%,CO却占排放总量17.04%, HC占5.29%, NOX占50.86%,PM2.5占55.09%。由此可见,在2015年12月31日全面淘汰黄标车后,高排放的国Ⅰ、国Ⅱ汽油车和国Ⅲ柴油车问题异常突出。

(二)老旧车淘汰的总体思路

我市将参照原来对黄标车淘汰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成功经验,对我市的老旧车淘汰将采取系统性、多种组合拳的模式逐步开展工作。我市于2017年2月13日发布的《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深府〔2017〕1号),对逐步淘汰高排放的国Ⅰ、国Ⅱ汽油车和国Ⅲ柴油车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规划:一是2017年6月底前,制定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及个人提前淘汰老旧机动车,2020年底前,通过强制报废、财政补贴、限行等手段,基本淘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使用10年以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二是计划于2017年年底研究制定取消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使用10年以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获得机动车置换指标的资格;三是2018年起,实施高排放机动车分阶段限行政策,在特定区域划定低排放区,逐步限制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使用10年以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及未安装DPF的柴油车行驶,2020年底前,原特区内及宝安中心区、龙岗中心区全部划为低排放区。

对老旧车辆提前淘汰补贴是对老旧车淘汰政策中疏导性、非强制性的政策,是针对目前社会对强制淘汰老旧车不理解的缓解手段,因此,建议我市可先行实施该补贴政策,给老旧车车主一个自主选择的机会,避免进一步激发社会矛盾。

二、实施老旧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的必要性

(一)改善空气质量的必然要求

2016年1月1日开始,随着黄标车的基本淘汰,老旧车辆排放污染的影响日益凸显。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而老旧车的尾气排放在排放总量中占比严重,已经成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的重要对象。老旧车的数量不足机动车总数的十分之一,污染排放却占到总排放量的一半左右。老旧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所有车辆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3.22%,一氧化碳排放量占所有车辆一氧化碳排放总量的37.08%,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占所有车辆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的15.99%, 颗粒物排放占所有车辆颗粒物排放总量的57.90%。

因此,为持续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必要参照国内其他先进城市做法,研究制订合理的老旧车淘汰政策,促进持续稳定推进老旧车辆的淘汰。

淘汰老旧车,是继淘汰黄标车之后我市污染物减排的又一项关键举措,只有淘汰老旧车,才能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污排放,才有可能完成我市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总量减排任务。鉴于此,我委在《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的基础上,参照北京等先进城市经验,草拟了《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补贴办法》),继续实施提前淘汰财政经济补贴手段促进老旧车淘汰。

(二)应对“十三五”减排目标的需要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环境治理章节提出“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

在我市已经淘汰黄标车的大背景下,老旧车排放污染治理必须提上日程。针对尾气排放污染占总排放量一半左右的老旧车进行鼓励淘汰,是实现总量减排的有效手段,可以明显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提高深圳市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鼓励车主淘汰老旧车、缓解社会矛盾的需要

我国的老旧车有《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做规范,不同类型和用途的车辆有其强制报废的规定(使用年限)。2013年5月1日起,老旧车淘汰报废开始按照新规定执行,其中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最大行驶里程60万公里引导报废。由于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这给强制报废老旧车辆带来了更大的群众心理阻力。为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社会矛盾,以上法规在制定相应老旧车辆淘汰(尤其是未到达强制报废条件)政策时必须考虑。

2005年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2005年3号公告明确2004年报废老旧车辆的范围为使用年限在8年到10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此后每年财政部、商务部都会出台老旧汽车报废补贴范围和标准公告,最新公告为财办建〔2015〕13号。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老旧车进行直接强制淘汰,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且对老旧车单纯采取限行和限制措施促进其淘汰的社会压力大。因此对该部分车辆的提前淘汰适宜采取财政补贴、政策限行等非强制行政手段,以达到改善环境、节能减排的效果。为缓解社会矛盾,尽快出台具有吸引力的经济鼓励政策,与更新车辆优先号牌、道路限行、加强在用车执法监管等监管措施疏堵结合,引导、鼓励车主自愿提前淘汰,对推动老旧车提前淘汰可以起到关键作用。

三、车辆提前报废的补贴范围

《补贴办法》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针对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给予补贴。补贴对象包括: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2007年7月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高于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由于车龄已满10年,车况普遍较差,污染严重,提前淘汰报废也给予补贴,按照国Ⅱ补贴标准执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满足以上条件但有报废年限要求的车辆必须提前一年报废才给予补贴。

四、《补贴办法》补贴资金预算

(一)老旧车保有量

(1)老旧车定义

补贴办法中所称老旧车指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包括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高于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2)老旧车保有量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市国Ⅰ、国Ⅱ汽油车和国Ⅲ柴油车保有量为2.87、14.75、15.80万辆。其具体车型保有量如表5.1所示。

表5.1 深圳市各车型老旧车保有量(辆)

车型

国Ⅲ(柴油车)

国Ⅱ(汽油车)

国Ⅰ(汽油车)

载客汽车

微型


915

249

小型

14583

135483

27760

中型

1302

3258

516

大型

13240

797

84

载货汽车

微型


41


轻型

74614

6931

82

中型

10377

28

3

重型

43932

11

5

合计

158048

147464

28699

334211

(二)老旧车主淘汰参与率计算

国Ⅰ汽油车,《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实施前8个月,截止2018年2月28日,参与补贴淘汰的国Ⅰ汽油5007车辆,预计全年度办理补贴淘汰国Ⅰ汽油车7511辆左右,自然淘汰国Ⅰ汽油车14553辆左右。计算可知,全年度淘汰率58%,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参与率20%。《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19年)》中,国Ⅰ汽油车在2018年12月31日取消置换指标,2018年下半年顺延原补贴标准,预计淘汰效果与上年度相当,预计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参与度20%左右。

国Ⅱ汽油车,《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实施前8个月,截止2018年2月28日,参与补贴淘汰的国Ⅱ汽油车20218辆,预计全年度参与淘汰国Ⅱ汽油车38800辆左右。计算可知,全年度参与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参与率17%。《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中,国Ⅱ汽油车在没有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前提下,预计淘汰效果与2017-2018年总淘汰率相当,预计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参与度17%左右。

国Ⅲ柴油车,《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实施前8个月,截止2018年2月28日,参与补贴淘汰的国Ⅲ柴油车1109辆,预计全年度参与淘汰国Ⅲ柴油车1664辆左右。计算可知,全年度参与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参与率1%。《深圳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中,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大幅度提高,并对迁出注销也给予较高额度的奖励补贴,预计淘汰效果接近2017-2018年度国Ⅱ汽油车奖励补贴参与率,预计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参与度17%左右(其中6%报废淘汰,11%迁出淘汰)。

(三)财政预算

预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国Ⅰ汽油车存量1.61万辆、国Ⅱ汽油车存量10.97万辆、国Ⅲ柴油车存量15.12万辆;预测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参与率为国Ⅰ汽油车20%、国Ⅱ汽油车17%、国Ⅲ柴油车17%(6%报废、11%迁出);预计2018-2019年度需要财政资金11.67亿元(国Ⅰ汽油车财政补贴0.16亿元、国Ⅱ汽油车财政补贴2.77亿元、国Ⅲ柴油车财政补贴8.74亿元),2019-2020年度需要财政资金7.16亿元(国Ⅱ汽油车财政补贴1.35亿元、国Ⅲ柴油车财政补贴5.80亿元),各车型报废补贴财政预算如表5.2所示。

表5.2 老旧车报废补贴财政预算(亿元)

实施时间

2018.07.01-2019.06.30

2019.07.01-2020.06.30

车型

国Ⅰ汽油

国Ⅱ汽油

国Ⅲ柴油

国Ⅱ汽油

国Ⅲ柴油

客车

微型

0.00

0.01

0.00

0.00

0.00

小型

0.16

2.57

1.71

1.25

1.14

中型

0.01

0.07

0.22

0.04

0.14

大型

0.00

0.03

2.63

0.01

1.75

货车

微型

0.00

0.00

0.00

0.00

0.00

轻型

0.00

0.09

1.57

0.04

1.04

中型

0.00

0.00

0.20

0.00

0.13

重型

0.00

0.00

2.41

0.00

1.60

合计

0.16

2.77

8.74

1.35

5.80

11.67

7.16

(四)补贴资金预算范围

深圳市老旧车保有量较大,而淘汰老旧车是由政府引导,鼓励车主自愿提前淘汰,具有一定的市场行为,而车主的参与意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很难进行精确的预测。根据以往淘汰黄标车的经验预测本补贴方案的资金需求范围上下浮动2亿元左右,在执行过程可能会出现偏差,需临时申请专项资金的调整。

五、对《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车型与机动车注册登记类型对应表》的解释说明

(一)关于车辆类型的分类

本办法的机动车的分类主要依据公安部标准GA802-2014《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表1将车辆分为八大类,即重型载货车、中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中型载客车、小型载客车、微型载客车。

(二)关于调整部分类型车辆的分类

《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表1规定:“专项作业车的规格术语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具体参照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因此,将专项作业车按照类型分到对应的载货汽车表中。

(三)关于部分类型车辆不予补贴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禁止对普通二轮摩托车上牌,故不予补贴。

对于标识为“其它”类型的车辆由于无法判断其车辆类型,故不予补贴。

通过分析目前深圳在册车辆数据库,深圳已无低速货车,故此,本次未将低速货车列入补贴车型表中。

六、对国Ⅰ排放标准以下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以下柴油车的黄标车不给予淘汰补贴的风险评估

(一)保证原来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和公平性

我市已于2013年制定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2013-2015年),该补贴政策在2015年底前已经结束,之后自然淘汰或强制淘汰的黄标车均不再享受淘汰补贴,因此,本老旧车补贴方案为了保证原来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和公平性,将不考虑重新对黄标车淘汰进行补贴。

(二)黄标车的淘汰以逾期三个检测周期未检强制报废的自然淘汰为主

目前我市存在少量黄标车,通过市交警部门大数据的分析,目前我市大部分黄标车均在异地使用。我市对黄标车已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政策、取消黄标车的置换指标等政策,黄标车的淘汰以逾期三个检测周期未检强制报废的自然淘汰为主,但因目前仍有部分黄标车可以在某些偏远地区进行异地年审,因此,强制报废的力度有限。因此,本次淘汰补贴对我市存量黄标车不给予补贴,对加快存量黄标车的淘汰有一定的影响。

七、《补贴办法》的风险评估

(一)轻型柴油货车参与度低的风险

由于政府对柴油车总量控制政策的不断强化,并计划推动轻型货车的纯电动化,而轻型电动货车存在价格高、续驶里程短、充电时间长等缺点,可能导致轻型燃油货车车主没有报废意愿。建议政府对购置轻型电动货车提供购置补贴,完善充电设施,减免购置税和路边停车费等政策,促进轻型燃油货车的提前淘汰。

(二)拆解场拆解能力不足的风险

由于2017-2018年度补贴方案实施过程中已经暴露了拆解场拆解能力不足的问题,2018-2019年度补贴方案又重点促进国Ⅲ柴油车的提前淘汰,预计全年度需要拆解的老旧车数量将超过2017-2018年度,可能导致拆解场积压的进一步严重化,需要多渠道提升拆解场拆解能力。

(三)存在调整年度预算资金的风险

老旧车年度报废,财政补贴资金预算较大,车主淘汰参与率受限行和取消置换指标等强制措施的影响较大,预算资金需求与实际资金需求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本预算存在不确定性,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临时申请调整资金的风险。

八、老旧高排放车淘汰政策效益分析

大力推进我市老旧高排放车淘汰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不但可激励车主以旧换新,为汽车行业带来新增需求、为政府带来了新的税收,更重要的是促进提高新能源车的比重,充分挖掘结构减排潜力,为我市引进新项目、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预留空间,为我市电动车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老旧高排放车淘汰政策可带来三大方面的效益。

(一)经济效益评估

众所周知,汽车行业的产业关联度高,它涉及到冶金、石油、电子、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是一个资金和技术密集的重要产业。发达国家经验表明,汽车工业每增值1元,会给上游产业带来0.65元的增值,给下游产业带来2.63元的增值,汽车产业的发展对城市GDP的拉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工业的发展速度高于GDP的增长速度,而汽车工业的发展速度又大大高于整体工业的发展速度。实施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政策,其空缺指标需要新增车辆填补,能够很大程度刺激汽车行业的发展,拉动GDP增长,其直观表现以增加政府税收为例说明。

目前我国已有政策明确新车购置税按实际成交价格计算,即按照4S店发票上实际开具的金额计算,目前我国购置税为10%,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购置税=购车款/(1+17%)×购置税率(10%)

以2014年各级车型的销售量来计算深圳市车辆平均购置税。2014年全年深圳地区轿车销量(注:文中所有的销量数据均指真实上牌量)达498171辆。其中A00级车型为2476辆, A0级车型为44505辆, A级车型为284533辆, B级车型为121608辆, C级车型为38345辆(来源: http://news.16888.com/a/2015/0131/837493.html 2014年深圳轿车销量排行(上牌量)。A00、A0、A、B、C级车分别按均价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计算,则2014年深圳市汽车的均价为13.8万元,按之前公式计算购置税为每车均价为1.18万元。

根据上一年度老旧车辆淘汰进度和本年度政策调整幅度分析,预计2018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可淘汰老旧车8.03万辆汽车(如表9.1),那么政府在购置税上的收入约为9.48亿元。除此以外由于车辆的升级,车船税较之原来也有所增加。

表9.1奖励补贴政策预计提前淘汰老旧车数量(辆)

时段

国Ⅰ柴油

国Ⅱ汽油

国Ⅲ汽油

小计

2018.7.1-2019.6.30

3222

18652

25718

75022

2019.7.1-2020.6.30


11378

21347

48074

合计

3222

30030

47064

80317

(二)环境效益评估

(1)排放污染物减少量分析

从报告之前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机动车尾气排放中,老旧机动车排放污染量占很大比重。分析表明,在世界各国城市,排放污染最严重的老旧车虽然仅占保有量20%左右,但排放量却占机动车排放污染总量的50~60%。经测算,目前深圳市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车辆虽仅占机动车不到总量的10%,但部分污染物(如NOX)污染排放量占到全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40%以上。

根据以上老旧车辆的淘汰进度分析,预计淘汰补贴方案(2018-2020年)实施后可淘汰老旧车8.03万辆汽车。则所淘汰的老旧车排放减少量如表9.2所示。

表9.2 预测排放减少量(吨)

污染物

国Ⅰ汽油

国Ⅱ汽油

国Ⅲ柴油

合计

CO

963.6

3028.8

3137.8

7130.2

HC

76.8

511.9

509.1

1097.8

NOX

28.0

365.0

6615.1

7008.1

PM

1.9

6.6

342.4

350.9

机动车排放为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老旧车辆的淘汰将对减少我市灰霾天气、提升我市空气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2)大气PM2.5含量减少分析

预计补贴方案实施后可淘汰老旧车8.03万辆(国Ⅰ汽油车0.32万辆、国Ⅱ汽油车3.00万辆、国Ⅲ柴油车4.71万辆),共计可减排PM2.5为350.9吨,预计可减少大气中PM2.5水平为0.96µg/m3。

(三)社会效益

(1)优化产业结构

与污染排放表现挂钩的老旧车淘汰措施具有行为激励的效果。一方面, 政策鼓励了私人消费者、企业和政府部门本身购买和使用环境绩效好的车辆;另一方面, 政策激励机动车生产厂商在车辆的污染排放控制设计中, 不断通过技术改进来改善产品的环境表现, 以获得更大的市场配额而从中获利。这种政策信号的提供, 将不仅作用于机动车, 同时,也向社会提供了更为清晰和明确的环境友好行为将受到激励的信号。

因此,车主一方面汽车置换往更高一端的车型升级,另一方面由于新能源车的技术日趋成熟,更多的车主将选择技术更好的新能源车,因此,所生产和从事汽车的相关企业面临着不断升级和优化的过程,对于落后的,技术陈旧的,高能耗的企业将被淘汰,而新技术、高水平的企业将得到发展,这样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的产业结构。深圳纯电动汽车的产业领先全国,为我市的纯电动汽车产业提供广阔的空间。

(2)保障交通安全、提高生活水平

老旧机动车不但技术水平低,而且随着车况使用老化,不仅污染排放严重,还会带来油耗上升和安全隐患增加。因此,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是节能减排,减少油耗,降低安全隐患,保障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新的机动车由于在安全性、舒适性、经济性等都优于淘汰的老旧机动车,因此淘汰老旧机动车保障了交通安全和提高了出行的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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