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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到底是什么鬼?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7-06-27 11: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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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到底是什么鬼? 6月23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公告》内部分车型的通知,2380款新能源客车因未提交《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检测报告,拟在297批《公

6月23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公告》内部分车型的通知,2380款新能源客车因未提交《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检测报告,拟在297批《公告》中予以暂停。也就是说,因未提交《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这2380款车型将不能进行生产销售。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有哪些要求?

根据小编微缩相关内容后显示,本技术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重要方面:

1、整车监控层

要求车辆应安装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载终端,并实现和监控平台实时通讯;

2、高压电源层

(1)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电池/电容)系统安装后,整车有效防止直接的机械碰撞和路面碎石伤害的防护措施;

(2)要求电池管理系统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并将报警信息通过整车仪表和远程安全监控系统等及时报出,报警信息应至少包括过温、过电压、欠电压。

3、整车转向层

要求电动客车应采用动力转向系统;

4、充电、触电及控制安全层

明确对高低压线束等级,安装方式,控制信号,控制逻辑等提出了要求。

暂停《公告》的依据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小编采访工信部内部人士时被告知“若新能源客车未达到《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要求,中机中心将不会受理该车型申报补贴目录,但会给出一定缓冲期。”

今年3月份,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公告》内新能源产品补充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文件的要求,企业应当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在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产品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1.携三元电池客车,需满足《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在2016年11月29日-30日在北京分批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政策宣贯会。明确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客车车型、新申请《推荐车型目录》的使用三元电池的客车车型,应同时提交证明满足《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017年7月1日前,《公告》内现有客车车型应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

2.欲进《推荐目录》,必须先进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监测平台

2017年1月1日前,所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建立监测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测试;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车型,应完成车载终端—企业平台—国家平台的数据传输测试;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现有车型应完成数据传输测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处长佘伟珍还强调了,未按要求建立监测平台的企业,将公开通告、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暂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 企业监管的时间节点:

①2017年1月1日起,企业监测平台建成并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测试。

②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车型,应完成车载终端–企业平台—国家平台的数据传输测试。

③《公告》内车型,应于2017年4月1日前完成数据传输测试。

企业如何提交检测报告

1.检测报告的上传和提交

企业联系进行试验的检测单位,将新能源产品的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通过《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平台管理系统》进行上传和提交。检测报告上传网址:http://123.127.164.29:18082/CVT/Jsp/blgaccess/login.jsp

2.企业在线申请

企业通过《公告》在线系统(网址:gonggao.org.cn)中“新产品管理”下面的“补充符合性报告”栏目,进行补充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

企业填写报告编号时,应与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进行核对,防止出现报告编号、企业车型等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如果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编号与企业产品情况不一致,应及时联系相关检测单位进行核实或修改。

3.企业在线提交

报告编号填写完毕保存无误后,可进行提交。提交时系统会根据报告编号校验报告文件是否上传。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告补充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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