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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与新能源积分提交WTO征求意见结束 积分比例或下降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7-02-13 1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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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与新能源积分提交WTO征求意见结束 积分比例或下降 工信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简称《CAFC+ZEV办法》)自2016年9月

工信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简称《CAFC+ZEV办法》)自2016年9月22日公布后征求意见已结束。2016年12月5日,《CAFC+ZEV办法》提交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委员会(简称:WTO/TBT)进行了分发通报,到2017年2月6日已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了通报。

2017年2月8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召开记者发布会,透露了征求意见阶段汽车企业针对《CAFC+ZEV办法》提出的意见。根据各主流企业意见与可实现性角度,中汽协呼吁将2018-2020新能源积分的比例由原来的8%、10%和12%,分别修改为5%、8%和12%,并允许2018年和2019年负积分可延迟一年抵偿。

在《CAFC+ZEV办法》政策即将实施的敏感期,中汽协提出了降低积分比例要求的建议,我们认为,在内外巨大的压力之下,工信部《CAFC+ZEV办法》政策中的新能源积分比例要求,存在着极大的降低可能性。

2016年12月11日是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十五周年纪念日。此前一周的2016年12月5日,中国正式将两项涉及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两项法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CAFC+ZEV办法》)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草案)(简称《新能源准入》)提交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委员会进行通报。

油耗与新能源积分提交WTO征求意见结束,压力之下积分比例极有可能下降

《CAFC+ZEV办法》通报文件显示,中国即将实施的《CAFC+ZEV办法》内容包括了中国境内销售乘用车的企业平均年度燃料消耗量考核要求和新能源汽车年度生产比例考核及达标要求,以及对于不能达到这些要求的企业的处罚措施等等。实施本法规的目的是“保护环境”,相关的中国法律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本法规的具体批准日期和生效日期待定。本法规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也就是截止到2017年2月6日。如果各国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反馈到位于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油耗与新能源积分提交WTO征求意见结束,压力之下积分比例极有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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