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公司持有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4.56%股份,不具备并表条件
来源:
时间:2023-03-27 08:55:57
热度:
美锦能源:公司持有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4.56%股份,不具备并表条件【美锦能源:公司持有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4.56%股份,不具备并表条件】:每经AI快讯,
【美锦能源:公司持有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4.56%股份,不具备并表条件】: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您好!美锦能源3月2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截止目前,公司持有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4.56%股份,不具备并表条件。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