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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20%/4h!

来源:
时间:2023-01-31 2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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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20%/4h!【西藏: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20%/4h!】:1月16日,西藏发改委发布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保障

【西藏: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20%/4h!】:1月16日,西藏发改委发布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结合各地(市)新能源消纳空间及并网条件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全区上一年度最大电力负荷增量的25%安排新增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的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在此基础上储能时长每增加1小时,增加1分,直至满分。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拉大峰谷价差,明确内需光伏和储能项目上网指导电价。推进存量和新增光伏电站配置储能、电网侧储能建设,积极协调电网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给予优先调度、绿色金融等激励政策,有效缓解全区弃光和局部限电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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