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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领域经营者四类行为属于哄抬价格

来源:
时间:2022-05-01 0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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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领域经营者四类行为属于哄抬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领域经营者四类行为属于哄抬价格】:中证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30日消息,为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更好保障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领域经营者四类行为属于哄抬价格】:中证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30日消息,为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明确了煤炭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以及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或者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等四种哄抬价格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综合考量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所称“大幅度提高价格”,可以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经营者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三是有利于加强执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煤炭市场情况,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煤炭领域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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